湖南笔电锋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审查情况公示
(2024)笔电锋破管字第 21号
湖南笔电锋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及债权人:
湖南笔电锋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笔电锋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贵院经审查于2024年3月20日作出(2023)湘09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湖南笔电锋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4月9日作出(2023)湘09破9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担任湖南笔电锋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4月15日,贵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对笔电锋公司的债权申报事宜进行了通知。管理人进场后,通过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及电话、微信、邮寄等方式由点及面地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截至本公示日,共有7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总申报金额为379061161.52元,其中本金184828212.57 元,利息及其他194232948.95元。经管理人债权审查及异议复核后,对10笔债权予以全部或部分认定。管理人审定无异议的债权总额为231845969.70元,其中本金123366180.19元,利息及其他108479789.51元。具体如下:
1.认定优先债权为2笔,债权总金额64580351.18元,其中本金59522608.49元,利息及其他为5057742.69元。具体:(1)有财产担保的优先债权1笔,认定总金额为30000000.00元;(2)税款优先债权1笔,认定金额为34580351.18元;
2.认定普通债权为5笔,债权总金额为136065350.76元,其中本金63843571.70元,利息及其他为72221779.06元;
3.认定劣后债权为3笔,债权总额5549959.8元,其中本金0元,利息及其他为5549959.76元。
无异议的职工债权将另行公示。
为保障债权人、债务人的异议权,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此次作出认定结果的10笔债权的相关异议与诉讼期限均已届满,债权人无权再针对自身债权认定提出异议与提起诉讼。管理人在2024年6月18日债权人会议上的《关于提请核查债权的报告》以及邮寄给每一位债权申报人的《债权审查表》《债权审查表之二》《异议回复函》特别提示中已经详细告知了各位债权人对自身债权、对他人债权认定不服而提起债权异议、债权确认之诉(如相关协议约定有仲裁,请提起仲裁程序,下同)的具体程序。
除益阳新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暂未作出最终核定外,此次作出认定结果的10笔债权的审查意见,系在各债权人未对第一次债权审查意见提出异议或者诉讼基础上所进行的核定和对第一次债权审查后存在的异议、暂缓确认与提交的补充证据等所进行的第二次核定的结果。
现债权人提起异议与提起诉讼的期限均已届满,管理人针对异议期限内提出异议的债权进行复核后均无人再提出异议或者诉讼。
综上所述,债权人不得再对此次作出认定结果的10笔本人的债权提出债权异议与提起诉讼。
2.各债权人对本次公示的他人的债权认定有异议,请在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及相应的异议证据。管理人将对异议债权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若异议债权人对管理人的复核意见仍不服,可在收到复核结论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异议债权人也可不提交相关异议证据,直接在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
3.如各位债权人期满未提异议,也未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则管理人将依法编制最终的债权表,提交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
特此公示。
附件:《湖南笔电锋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表之一》
湖南笔电锋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
杨 波186 9223 0806
余泽维137 8713 0316
《湖南笔电锋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表之一》
湖南笔电锋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表之一
序号
编号
债权人名称
申报金额(单位:元)
核定金额(单位:元)
债权性质
备注
债权总额
申报本金
申报利息及其他
核定总额
核定本金
核定利息及其他
1
P-01
湖南公言律师事务所
1190195.82
435280.00
754915.82
1077172.90
435280.00
641892.9
普通债权
全部认定
113022.92
0.00
113022.92
劣后债权
2
P-02
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1637027.80
40500027.00
11137000.80
40500027.00
40500027.00
0.00
普通债权
部分认定
10687713.47
0.00
10687713.47
劣后债权
3
P-03
益阳市邓石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11272.86
411272.86
0.00
322500.00
322500.00
0.00
普通债权
部分认定
4
P-04
湖南国信财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59725244.28
22585764.70
37139479.58
59585299.68
22585764.70
36999534.98
普通债权
部分认定
5
Y-01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110818130.61
77762474.92
33055655.69
30000000.00
24942257.31
5057742.69
抵押担保 债权
部分认定
6
S-01
国家税务总局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142489497.89
34580351.18
107909146.71
34580351.18
34580351.18
0.00
税款优先债权
部分认定
34580351.18
0.00
34580351.18
普通债权
20399531.37
0.00
20399531.37
劣后债权
总计
366271369.26
176275170.66
189996198.60
231845969.70
123366180.19
108479789.51